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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-登高架设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哪些

1.目的

为了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,避免特种作业事故的发生,保证公司财产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
2.适用范围

适用于在公司财产范围内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。

3.职责范围

3.1 安环部负责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审核和岗位核定,并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。

3.2 人事行政部负责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和各种培训。

3.3 各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申报工作,协调人事行政部做好培训。

4.日常管理

广东电工网围:

4.1.1 电工作业。含发电、送电、变电、配电工,电气设备的安装、运行、检修(维修)、试验工;

4.1.2 金属焊接、切割作业。含焊接工,切割工;

4.1.3 起重机械(含电梯)作业。司索工,信号指挥工,安装与维修工;

4.1.4登高架设作业。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、拆除、维修工,高层建(构)筑物表面清洗工;

4.1.5锅炉作业(含水质化验)。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,锅炉水质化验工;

4.1.6 厂内机动车车辆驾驶作业。含在企业内、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;

4.1.7压力容器操作。含压力容器罐装工、检验工、运输押运工,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;

4.1.8制冷作业。含制冷设备安装工广东电工网、操作工、维修工;

4.1.9爆破作业。含地面工程爆破、井下爆破工。

4.1.10矿山通风作业。含主扇风机操作工,瓦斯抽放工,通风安全监测工,测风测尘工;

4.1.11矿山排水作业。含矿井主排水泵工,尾矿坝作业工;

4.1.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。含安全检查工,瓦斯检验工,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;

4.1.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。含主提升机操作工,(上、下山)绞车操作工,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,信号工,拥罐(把钩)工;

4.1.14采掘(剥)作业。含采煤机司机,掘进机司机,耙岩机司机,凿岩机司机;

4.1.15矿山救护作业;

4.1.16危险物品作业。含危险化学品、民用爆炸品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、运输押运工、储存保管员广东电工网

4.1.17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。

4.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,严禁无证操作。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作业前,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、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训练。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,持有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。

4.3 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,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。

4.4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,清楚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,严禁设备未停稳时进行检查、修理、焊接、油、清扫等操作。焊工作业(含明火作业)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、设施、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,严格遵守动火作广东电工网业程序。

4.5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具,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具和设备。

4.6 安装、检修、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,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,关闭电源,防止遗留事故隐患。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安全事故的,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,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
4.7 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期间,有视力障碍,反应迟缓,体力不支,血压上升等身体不适,危及安全作业时,应立即停止作业,任何人不得强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。

4.8 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缺陷、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中,且无可靠保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,有权拒绝作业。

4.9 各车间、部门应强规范化管广东电工网理,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,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。

4.10 安全管理人员、安全员有权对违章从事特种作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。

4.11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、发证和复审

4.11.1 各车间部门需要增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,报给人事行政部核准,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后,由人事行政部组织安排培训和考核。

4.11.2 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各车间、部门必须安排其参脱产培训,受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学习,参考核。

4.11.3 特种作业人员到期复审和新增特种作业人员的初审,由各车间向人事行政部提供需要复审、初审的人员名单,人事部负责组织进行安技培训。培训和考核结束后,将培训资料和证件交到人广东电工网事行政部,证件发放由人事行政部负责。

4.11.4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到期需要继续复审的,应当至少提前两个月将复审人员名单提供给人事行政部。

4.12 外来人员在我厂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,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,特种作业监管部门应将本规定落实到外来作业单位和人员,确保安全作业。

4.13 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,必须事先报告人事行政部、安监部同意方可变动。

5.相关文件

5.1 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》

5.2 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》

5.3《作业项目发包、承包安全管理办法》

5.4 《安全检维修制度》

5.5《安全作业管理制度》

6.相关记录

6.1广东电工网 特种作业人员台帐。

6.2 生产设施检修记录。

6.3 动火许可证、有限空间许可证、登高作业许可证等。

标签: 低压电工 广东电工 特种作业 电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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