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及建筑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-制冷工是特种作业人员吗
1、 电工:含发电、送电、变电、配电工,电气设备的安装、运行、检修、试验工。
2、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,含焊接工、切割工。
3、 起重机械作业,含起重机械司机、司索工、信号指挥工,安装和维修工。
4、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,含在企业内及码头、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驾驶人员。
5、 登高驾驶作业,含2m以上的登高架设、拆除、维修工,高层建筑物表面清洗工。
6、 锅炉作业,承压锅炉的操作工,锅炉水质化验工。
7、 压力容器作业,含压力容器灌装工,检验工,运输押运工,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。
8、 制冷作业,含制冷设备安装工、操作工、维修工。
9、 爆破作业,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。
10、 危险广东电工网物品作业,含危险化学品,民用爆炸品,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、运输押运工,储存保管员。
11、 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作业工。
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,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,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以后,方可上岗作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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