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种作业范围和报名条件及复审要求
一、特种作业的范围
1.电工;
2.焊接与热切割作业;
3.高处作业;
4.制冷与空调作业;
5.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;
6.煤矿安全作业;
7.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;
8.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;
9.冶金(有色)生产安全作业;
10.烟花爆竹安全作业。
二、特种作业人员报名条件
1.年满18周岁,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;
2.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,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、癫痫病、美尼尔氏综合症、眩晕症、癔症、震颤麻痹症、精神病、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;
3.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;
4.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;
5.相应特种规定的其他条件;
注: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以上第一项、广东电工网第二项、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,应当具备高中或者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。
三、特种作业的安全培训
1.自培:具备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以自主培训为主,也可委托具备条件的机构进行;
2.委培:不具备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委托具备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,保证培训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;
3.免培:已取得职业高中、技校或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,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免予相关专业培训;
4.培训内容: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;
四、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
1.复审前应参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,培训不少于8小时;
2.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申请,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;
3.连续从广东电工网事本工种10年以上,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,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机关同意,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;
五、特种作业操作证其他注意事项
1.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,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,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;
2.考试不合格的,允许补考一次。补考仍不合格的重新参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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